宋慈(1186—1249年),字惠父,南宋建阳(今福建建阳)人,世界法医学鼻祖。嘉定十年(1217年)进士,历任江西、湖南等地提点刑狱,以断案明察著称。
宋慈在长期司法实践中深感"狱事莫重于大辟,大辟莫重于初情,初情莫重于检验",发现当时检验工作存在诸多问题:检验人员缺乏专业知识,检验方法不统一,冤假错案时有发生。他汇集《内恕录》等前代法医著作,结合自身丰富的办案经验,于淳祐七年(1247年)著成《洗冤集录》五卷。
《洗冤集录》分五十三项,系统论述了尸体检验、现场勘验、死伤鉴别、中毒辨识、急救方法等内容,涉及法医学的各个方面。书中详细记载了各种死亡征象的判断方法、生前伤与死后伤的鉴别、机械性损伤与窒息死亡的鉴定、中毒症状与解毒方法等。在骨折检验、亲子鉴定、缢死与勒死的区别等方面均有精辟阐述。
《洗冤集录》是世界第一部系统法医学专著,比欧洲最早的同类著作早三百五十余年。该书一经问世即被颁行全国,作为检验官员的必读手册,此后元、明、清历朝均以此为蓝本制定检验制度。该书还被译成荷兰文、法文、德文、日文、英文等多种文字,对世界法医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。宋慈因此被尊为"世界法医学鼻祖"。
(出处:《宋史》、宋慈《洗冤集录》自序、《四库全书总目》、贾静涛《中国法医学史》)